规格:10克×600包/箱、75克×80包/箱、500克×20包/箱
性能特点:
本品是由咪唑类和三唑类复配而成的广谱杀菌剂,内吸性强、速效性好、持效期较长,能快速内吸到茎叶内部,阻止病菌的侵染,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,对半知菌、子囊菌引起的多种作物病害防效较好。按使用技术要求施药,对作物安全,可有效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、稻瘟病、稻曲病、铁皮石斛炭疽病和山核桃枝枯病等多种作物病害。
使用技术及使用方法: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水稻 | 稻曲病 | 40-50克/亩 | 喷雾 |
水稻 | 稻瘟病 | 40-50克/亩 | 喷雾 |
山核桃 | 枝枯病 | 1000-1500倍液 | 喷雾 |
水稻 | 纹枯病 | 40-50克/亩 | 喷雾 |
铁皮石斛 | 炭疽病 | 1000-1500倍液 | 喷雾 |
1、纹枯病:防治适期是分蘖末期至抽穗期,在孕穗至始穗发病初期施药最好。轻病田一般可在孕穗期用药1次。多肥重病田需在孕穗前和孕穗后用药两次。 2、稻曲病:在水稻破口前5-7天及破口期施药预防。 3、稻瘟病:防治穗瘟在破口和齐穗期各防治1次。防治苗叶瘟在发病初期施药。 4、炭疽病:在病害发生初期施药。 5、枝枯病:在山核桃枝枯病发病初期施药,施药1-2次,施药间隔7-10d; 6、每季水稻最多施药2次,施药间隔7天,安全间隔期为28天。每季铁皮石斛最多施药2次,施药间隔10天,安全间隔期为30天。山核桃:每季最多施药2次,施药间隔7天,安全间隔期14天。 7、按每亩用药量对水30-45公斤均匀周到喷雾,药液量要喷足。 |
|
注意事项:
1、可与多种农药混用,但不宜与强酸、强碱性及铜制剂农药混用。
2、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有毒。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,严禁在养虾、蟹、鱼的稻田使用,并严禁将使用过本品的田水直接排入养殖虾、蟹、鱼的场所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,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等。
3、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,戴口罩、手套,严禁吸烟和饮食;施药后洗手洗脸。
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